毕业登记表中受过的奖励主要包括以下五类,需按重要性排序并如实填写:
奖学金类 国家奖学金、省/市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需注明颁发单位及获奖时间。
竞赛与荣誉类
- 国际奥数、学科竞赛等国家级奖项;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 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奖励。
科研与发明类
获得专利、科研项目资助、发表学术论文等成果。
文体与体育类
体育比赛获奖、文艺演出奖项等。
其他特殊奖励
如立功受奖、特殊贡献表彰等。
填写建议:
优先列出国家级、省级奖项,按时间倒序列出;若无处分,可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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