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及《公司法》规定,经济法中“签名并盖章”与“签名或盖章”的区别如下:
核心区别 - 签名并盖章:
指合同生效需同时满足签名和盖章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 签名或盖章:指满足签名或盖章其中任一行为即可,具有选择关系。
适用场景 - 签名并盖章:
通常出现在需要双重认证的正式文件中,如对外报关财务文件、审计报告等。 - 签名或盖章:适用于一般合同条款,体现灵活性。
法律依据
- 《民法典》及《公司法》明确规定,合同采用“签名或盖章”为规范格式,但实际操作中需结合具体约定。
总结:
经济法中“签名并盖章”需同时满足签名和盖章,而“签名或盖章”仅需满足其一。具体要求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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