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自201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具体实施时间因地区而异。以下是关键信息整合:
制度启动时间 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于2015年正式建立,旨在通过全面评价学生发展,打破单一高考成绩评价模式。
实施时间安排
- 各学期归档截止时间: - 秋季学期:次年3月1日前 - 春季学期:当年9月1日前 - 毕业年级春季学期:当年4月30日前 - 填报时间
地区差异与政策更新 - 山西省:2018年起实施,评价结果作为高校招生重要参考;
- 陕西省:2023年修订实施办法,新增“劳动”维度;
- 其他省份(如河南、辽宁)也结合本地教育部门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评价内容与作用
评价涵盖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结果作为新高考、强基计划等招生模式的“重要参考”。
建议:
具体时间以当地教育考试院或学校通知为准,建议关注官方渠道获取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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