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监护人反馈意见的撰写需结合教育场景与法律要求,重点突出客观性、建设性及沟通协作。以下是具体建议:
一、核心结构与内容要点
基本信息与主体声明 明确标注反馈意见针对的学生、时间段(如“2024年春季学期”),并声明监护人身份及责任。
客观描述与问题反馈
- 以事实为依据,描述学生在学习、行为等方面的表现,如“孩子本学期学习态度积极,但课堂参与度有待提高”。
- 针对学校管理、教学方法等提出具体问题,例如“建议增加课外实践课程,丰富教学形式”。
建设性建议与协作意愿
- 提出可操作性的改进方案,如“希望学校加强家校沟通,定期反馈学习进展”。
- 表达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态度,例如“感谢老师悉心教导,期待共同促进孩子成长”。
结束语与签名
使用“特此说明”等规范用语,并由监护人签名确认。
二、注意事项
避免主观评价: 以“事实+建议”为主,减少情感化表述,确保内容客观公正。 突出孩子发展
法律合规性:若涉及休学、转学等特殊情况,需在意见中明确说明依据及后续计划。
三、参考模板(示例)
“就2024年春季学期初中生XXX的学习情况,特此提出反馈意见:该生学习态度积极,但课堂参与度有待提高。建议学校增加课外实践课程,丰富教学形式,并加强家校沟通,定期反馈学习进展。感谢老师悉心教导,期待共同促进孩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