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制的经典名言可归纳为以下五类,涵盖法律本质、作用及社会价值:
法律本质与理性
- "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 ——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 哈耶克(《法律哲学》)
法律作用与目标
- "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 —— 司马迁(《史记·循吏列传》)
-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 查士丁尼(《法学总论》)
法律面前平等
-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 张文显(《法学导论》)
- "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条件的地方,就越难看出在刑罚平等上有什么司法。" —— 洛克(《政府论》)
法律与自由
- "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 李普曼(《自由与权威》)
- "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 —— 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
法律的社会价值
- "法律是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 哈耶克(《法律哲学》)
-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 哈耶克(《法律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