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和《民法典》的规定,公司签订合同时的签字人需符合以下情形:
一、法定代表人是首选代表
基本规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通常为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是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默认代表,其签字行为对公司具有直接法律约束力。
特殊情形
若法定代表人因故无法履行职责,可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代理签订合同。
二、非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情形
授权委托书
非法定代表人(如经理、高管)需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时,必须持有公司签发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且授权范围需明确。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 无权代理: 若非法定代表人未获授权或事后未获追认,则其签订的合同对公司的法律效力待定,需通过诉讼或仲裁确认。 - 表见代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公章的效力:合同需同时具备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公章,缺少任一要素可能影响效力。
责任承担:合同签订后,公司作为合同相对方承担责任,非法定代表人仅在其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建议公司在签订合同时,优先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若需非法定代表人参与,务必通过书面授权明确代理权限,以降低法律风险。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